一、在学校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领导下,主持本处室的全面工作。
二、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审定本处室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
三、负责组织对本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审计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审定和签发本处室拟定写的内审方案、内审报告和各类综合性材料,组织研究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
五、关心本处室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组织本处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定期开展本处室业务研究、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六、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内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七、充分调动本处室的人员积极性,努力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八、负责沟通、协调本处室与其它部门的工作关系。
九、组织开展上级部门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