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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4-07    浏览次数:

一、电脑的安全

1、电脑属于校学生会管理的公共财产,每一位成员都享有使用权与维护其安全的义务。

2、为了安全起见放在办公室里的电脑,并且限制了门锁钥匙的数量,目前只有主席及纪检部部长有办公室的钥匙。学生会的其他成员未经主席团的批准严禁私自配备钥匙,违者严肃处理。

3、学生会的成员使用电脑要先经常委知晓,离开办公室要将门锁都锁好。

4、电脑密码由常委知晓,一经发现密码泄露,及使用电脑未经登记者,必追究其责任

5、一律禁止外来人员使用学生会办公室电脑。

二、电脑的基本操作

1、使用电脑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进行,杜绝违章操作,每次开关机要检查电脑的主机以及外设的完整性、有无拆卸的痕迹。用完之后要安全关机,切断电源。

2、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U盘等,严禁随意的下载程序,防止电脑感染病毒。如果发现电脑感染了病毒要及时的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的上报。

3、使用电脑不要用力敲打键盘、摔打鼠标、触摸显示屏,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开主机,更换内部元件,如有发现予以除名并告诉老师。

三、值班时间的电脑使用

1、值班时间只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项,严禁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

2、上机时可浏览但不允许更改或删除学生会各部门有关资料。禁止下载与学生会无关内容;禁止浏览非法网站,不得随意接发个人不明来源电子邮件,以防止病毒侵入损坏电脑。

3、学生会网站的资料的上传或修改文件经常委进行信息审核后,通过方可进行。

4、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5、禁止在C盘(C盘包括桌面、我的文档)上存放任何文件。

四、计算机具体操作应注意的问题

1、使用者不得擅自修改电脑配置文件,不得擅自安装任何软件、游戏等,违者从重处理。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若发生死机、黑屏或其他意外情况,请与办公室人员联系,勿擅自打开机箱。

2、对违章使用计算机造成损失者,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部门有义务维护学生会电脑的正常运作。

4、各部门人员在使用电脑前,须在电脑使用记录本上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使用起始时间、使用部门、文件内容、使用干部等。)

5、学生会电脑由常委或干部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装相关软件,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因私自安装软件所导致的后果,由使用者负担。因工作需要安装其它软件的,必须报常委批准后才可以安装。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做好这方面的记录。

6、学生会办公室对计算机使用负有监督职责,各部门有义务监督使用部门的登记情况,如发现上机未登记或出问题不登记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本规定是为了保护学生会公有财产,维护正常的使用而制定的,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互相监督,营造办公室的良好工作氛围。

登记表:

使用时间

使用部门

文件内容

使用干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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