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次数:

中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桂体专党〔2018〕45号

2018年8月8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一)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

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入基层单位,参加联系单位会议,走访座谈,了解真实情况,思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调研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多搞专项调研,少搞面上综合调研。

(二)进一步增强调研实效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调研主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倾听意见建议,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及时调整和改进学校相关工作。坚决反对走形式、走过场。调研后应写出调研报告,并以通报会、通知公告等形式在校内适当范围交流调研成果,必要时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三)进一步明确调研纪律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调研,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超过2人,其他校领导外出调研的陪同一般不超过2人,无直接工作任务的人员一律不陪同调研。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师生

(一)进一步提高学校民主管理质量和水平,畅通师生意见表达渠道,重大政策出台前,通过教代会、专题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把握民声。进一步加强校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推进落实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其他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简化和优化各类审批程序,积极推行OA网上审批。校内各部门要增强为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意识,主动改善工作流程、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强化限时办理、限时回复,主动接受咨询、受理诉求,并承担首问责任,属于职责范围的事,要及时给予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至有关部门办理,不得搪塞、推诿或敷衍。

三、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

(一)进一步减少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

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以文件、电话、网络等方式部署的坚决不开会,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坚决合并,尽可能多的给基层开展活动留出时间;各职能部门召开归口领域全校性工作会议(工作例会除外),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未经允许,各职能部门、系部不得承接校外会议。

(二)进一步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

严格执行学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除文件传达、信息通报类会议,均实行“会前议、会上定”的原则;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其它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领导讲话一般不超过1小时,会议交流汇报一般不超过15分钟,发言一般不超过8分钟。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

(三)进一步把关邀请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

按照业务归口和校领导分工安排,可由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的会议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党委书记或校长出席。会议议题涉及多位校领导的,原则只安排主持会议和讲话的校领导出席。

(四)进一步严格控制会议经费

校内会议现场布置要俭朴,反对铺张浪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得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借举办会议的名义组织观光旅游,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

(一)进一步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

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已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再重复发文,由职能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解决的不再由学校发文,在媒体或网站上已公开的文件学校不再转发,严格控制并减少临时性发文。

(二)进一步提高文件的质量和时效

制定文件要认真研究国家及自治区政策要求,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要制度文件出台或提交会议讨论前,分管校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等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发

严格执行我校公文处理办法,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规范文件审核流程和格式等。要做到简明实用。校内下发的文件,一律通过OA下发,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四)进一步规范简报制发

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汇报,尽可能利用网络做好宣传,减少纸质资料。

五、进一步加强出访出行管理

(一)进一步严把出访关口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报批制度,不准安排不符合工作职责和无实质内容的出国(境)任务,不准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严格控制出国(境)的访团组人数,因公出访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不得故意分拆团组或组织“团外团”。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严格执行撰写因公出访报告,全面客观总结出访成果,推动各项因公出访活动为学校发展服务。认真执行因私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

(二)进一步规范外事接待

外事接待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报告、备案等相关工作;不得混淆内、外宾接待开支;涉外的宴请、礼品交换等相关工作安排一律从简;陪同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尽量精简;一般性外事活动不摆鲜花、不送礼品。

(三)进一步规范出差出行

严格执行学校公务外出管理办法,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外出开展考察、调研、访问、交流等活动。因公出差出行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变更因公外出路线或绕道或经停。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外出旅游,不得携带配偶及子女。

(四)进一步强化出差出行纪律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期出行;副校级领导出差出行,需向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控制、合理安排陪同人员,严格按规定选择交通工具和安排住宿。职能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出差出行应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报告;中层副职干部出差出行应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报告。系部党政负责人出差出行应向校主要领导报告;系部党政副职出差出行应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系部党政正职出差出行应相互报告,并原则上不得同期出行。

六、进一步改进新闻报道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报道管理

校内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协调管理,宣传报道要进一步面向基层、贴近师生,一般性工作调研和工作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新闻要精简,篇幅一般不超过500字,尽可能地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

(二)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宣传

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务活动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进行报道,除涉及全局性工作部署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全文转载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讲话;原则上不下发转载其他校领导和处级干部的会议讲话,确需下发转载的须报校党委核准。除重大活动及重要会议外,一般不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除学校党委决定外,学校领导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题词题字。

七、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一)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及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住宿一般安排相应标准协议宾馆。严禁校内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印刷品规格

学校内部各类会议或活动所用材料应内容精要,内页双面常规印刷,无明显标示作用的图片或图表不作彩色印刷,封面不作特殊装帧。邀请校内人员参加会议与活动,不使用贺卡式邀请函。

(三)进一步加强对校园内横幅、标语、海报的管理

严格实行相关审批制度,党委宣传部为主管部门,保卫部门为校外宣传印刷品监管部门。大力提倡利用电子屏设备、网络发布活动公告或开展活动宣传,原则上除校级及以上大型活动外,不得悬挂横幅,不得张贴大尺寸海报,不得设置喷绘广告牌。

(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带头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大操大办,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子女,严格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八、进一步加强检查落实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纪律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带头执行并督促分管部门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管,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约束,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反对特权、不搞特权,带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开展对照检查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每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分管部门单位执行情况汇报,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对照检查,加强整改。学校纪委要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情况,围绕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学校纪检监察室、各党总支(支部)要把执行本办法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党委组织部要把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

九、一切与此细则不符的规定应以此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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