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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优秀工作人员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25-12-23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会工作人员积极履职尽责、服务同学成长,集中展示新时代体专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开展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系统内优秀工作人员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生会组织持续深化改革,提升服务效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学生会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年度优秀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及其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中正式任职并实际履职的学生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及普通工作人员。

(二)名额分配原则

按照所在单位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进行名额分配。计算结果若含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方式确定最终推荐人数。其中: 校级学生会评选名额为8人;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本组织现有工作人员数量,依照比例自行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与标准

参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争当先锋模范必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在“桂志愿”平台完成志愿者注册,并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年度个人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少于15小时。

(三)甘于奉献担当工作作风踏实,求真务实,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在工作中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主动投身集体事务,贡献显著。

(四)严守纪律规矩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学生会宗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最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30%以内;无课程挂科或考核不合格记录。

(六)密切联系同学心系广大同学,带头深入基层、贴近同学,善于倾听和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热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作风正派,群众基础良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七)履职评价良好在上年度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考核中,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或“好”。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

由校团委牵头,校学生会联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面向全体学生会工作人员发布评选信息,明确评选条件、流程和材料要求,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申报。

(二)初评推荐阶段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负责组织本院参评人员的材料审核与初步评审工作。初评结果须经所在学院团委审议通过后,形成推荐名单。推荐人选的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统一报送至校学生会。

(三)复核终评阶段

校学生会对各单位上报的所有参评材料进行资格复核与综合评审。形成拟表彰名单后,提交校团委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

(四)公示监督阶段

将拟获评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对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由校学生会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参评人员需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申报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申报表与汇总表;公示证明材料原件;获得奖励或表彰的证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佐证材料。材料由各学院学生会统一收集整理,建立以“XX学院XX姓名+广西体专学生会优秀工作人员”命名的文件夹。所有材料须完成报送: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校学生会邮箱:1409805606@qq.com;纸质版材料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送至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相思湖校区副楼206办公室。

六、附则

本办法由共青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通知精神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或上级政策调整,校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选时间、流程等内容作适当调整。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共青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