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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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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评选工作。现将优秀志愿者奖、组织奖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志愿者优秀个人奖120个(体育与教育学院50个、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25个、体育经济管理学院25个,校级学生组织20个),优秀组织奖2个(各学院可推荐1个)。

二、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参评范围为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社区志愿服务等领域和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组织。

三、参评条件

(一)优秀个人奖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获得师生普遍认可;

(3)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学习认真刻苦,各学科学习成绩优异,无重修现象(在2020年9月-2021年9月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团内或行政处分。

(二)优秀组织奖参评基本条件:

(1)在广西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人数体育教育学院原则上不少于800人、体育经济管理学院、运动科学与健康学院原则上不少于400人;

(2)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领域明确,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3)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四、评选机构

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组成学校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2021年11月5日—2021年11月15日)

各学院团委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宣传发动,进行选拔和推荐,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申报,各学院团委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个人、组织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初评,做好本学院院参评汇总及推荐工作。

(二)学院公示(2021年11月16日一2021年11月22日)

积极征求申报个人和组织所在单位的群众及有关方面意见,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团委根据要求,于11月22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表格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报校团委办公室秦雨老师,同时将成绩单、注册志愿者截图材料、事迹材料、照片等一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xtzxtw@126.com)。

(三)评委会终评(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30日)

学校评委会结合候选个人、组织的申报材料以及媒体报道、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进行审批,确定获奖名单。

(四)学校公示(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5日)

学校评委会办公室向全校公示各奖项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举报。

(五)组织颁奖活动(2021年12月)

统一颁授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等奖项。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制定学院一级的评选工作方案,从学院获得优秀的个人和组织中优中选优推送到学校团委。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共青团全面深化改革和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的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

(三)面向基层,挖掘典型。要立足最基层,着重推荐来自同学身边的优秀典型,广泛发动师生评议。确保将基层一线的志愿服务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新闻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加大对获奖对象的宣传力度,展示他们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1.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优秀志愿者”申请表

2.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请表

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优秀志愿者”申请汇总表

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汇总表

共青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