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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2    浏览次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校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在广西学联和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员

凡取得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学生均为校学生会会员。

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有权参加校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有权对校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校学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校学生会的章程,执行校学生会的决议,完成各项任务;

(二)树立校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不损坏校学生会和其他会员的利益,维护校学生会的声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学代会职权包括:

(一)制定或修订校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校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代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学生联合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学代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学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条 常任代表

(一)学代会成立常任代表,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二)常任代表职权包括: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3.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4.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5.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职权包括: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

(一)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所在学院团委、校学生会指导。校学生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学院学生会工作及意见建议。

(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的职责:

(一)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

(二)制定本学生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本学生会会议,做好工作总结;

(三)充分发挥各学院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在各学院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勤工助学、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讨论决定学院学生会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校学生会工作。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产生程序

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院党总支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委同意,由学院党总支确定。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三章 财务

第十六条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

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活动、学生会建设的专项经费。

十七

学生会须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有效;每学年开学初,各工作部门必须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并报学校团委。

章 从严治会

十八 学生会的日常管理指导:

(一)校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

(二)校学生会坚持学校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三)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校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的重要事项;

(四)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五)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六)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附则

十九 本章程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学生会章程废止。


三、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五、关于公开竞选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六、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十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七、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我校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024年6月12日,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长岗校区瑞兴楼演播厅召开。学校党委副书记邱团、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主任(部长)学工与招生就业处处长覃琳、学校团委书记何培、体育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黎智达、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以及255名学生代表共同出席本次大会。大会由第三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郑邱波主持。

学校党委副书记邱团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过去一年我校学生会取得的各项成绩,并代表学校党委对学校广大青年提出几点建议和希望:一是要胸怀理想信念,赓续红色血脉,新时代的青年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筑牢思想上的大堤,迈开行动上的步伐,将崇高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弘扬优良传统,担起使命责任,始终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基因绽放新的时代光芒;二是要锤炼品德修为,牢记服务宗旨,新时代青年要锤炼高尚品德、培养良好修为,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和生活实际,牢记“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坚持从同学需求出发,引导广大同学在奉献社会、服务群众中锤炼思想、锻炼成长,让青春在奋斗和奉献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三是要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责任,新时代青年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学真知、悟真谛,加强磨炼、增长本领,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不推诿、不逃避,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不怕吃苦、不怕吃亏,不推脱、不计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

学校团委书记何培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我校学生会在过去的一年中坚持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生权益维护等方面做出大量卓有成效的贡献。希望新一届学生会更加务实进取,挺膺担当,用体专学子的青春、智慧、力量书写更加绚丽多彩的青春乐章。希望全体学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奋发有为,在带头学习、品学兼优的前提下,利用学生会广阔舞台,积极做好学生会工作,努力奋斗当好全校学生的表率;要利用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提升自己,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服务学生的能力;努力锤炼个人意志,提高自身本领,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学生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大会听取并审议了第三十届学生会执行主席孙瑞权《挺膺担当团结奋斗——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的工作报告,报告客观地回顾了一年来校学生会的主要工作与成效,并系统地总结了所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向,并借此提出我校学生会将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履行职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怀揣青春的热情与朝气,牢记“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铿锵誓言,切实为同学们办实事、解难题,展现出青春最亮丽的色彩。

此次大会的召开,正逢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五四运动105周年,更是学校深入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年。在此之际,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团委和区学联指导下,新一届的学生会将矢志不渝的贯彻“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坚持将“小我”融入“大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会议现场

(新闻链接:【团团动态】我校第三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qq.com)


八、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九、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十、共青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何培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梁祖卓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西学联秘书处邮箱:guangxixueli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 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