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至今该生多次无故旷课、未请假长时间离校,经学院、辅导员及家长多次教育无果,学院于2025年9月23日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此后该生仍屡教不改,截至2025年10月26日累计旷课49学时。
根据《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五章第十六条(五)“旷课40学时以上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黄靖同学留校察看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6日—11月10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体育建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赵世强,0771-282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