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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五章第十六条(五)“旷课50学时以上应予以退学”的规定,决定给予黄靖同学作退学处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月3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体育建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及电话:赵世强,0771-282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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