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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二)有关规定,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不办理复手续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可以给予退学处理。 叶欣同学休学期满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决定予以该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 一-3月26日,为期三天, 如有异议,请向体育建筑学院反映:0771-282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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