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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吴化龙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      日期: 2024-12-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七)有关规定,超过规定注册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以给予退学处理。吴化龙同学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决定予以该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12月26日,共三天,如有异议,请向体育建筑学院反映:138788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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