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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梁珂僮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六章第二十六条(七)有关规定,超过规定注册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以给予退学处理。梁珂僮同学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决定予以该生作退学处理。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0月16日,共三天, 如有异议,请向体育建筑学院反映:138788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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