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数据访问控制和安全审计,依据《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标准号:GB/T 43697-2024)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通过对学校数据资产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数据资产的安全可控、合规使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声誉和师生权益。同时亦提高师生员工的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全校共同关注数据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数据分级
分级规则:基于影响程度,将数据安全级别从高到低分为3级,2级 1级和公开,分级如下表:
级别 |
风险 |
3级 |
数据的安全性遭到破坏后,可能导致学校遭到监管部门的严重处罚,或者影响重要、关键业务无法正常开展;可能对学校、个人合法权益带来严重、长期或大范围的负面影响。 |
2级 |
数据的安全性遭到破坏后,会对个人隐私或学校合法权益带来有限程度、范围的负面影响。 |
1级 |
数据的安全性遭到破坏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或学校合法权益产生轻微影响,不影响学校各项业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
公开 |
数据的安全性遭到破坏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或学校合法权益产生轻微影响或没有影响,不影响学校各项业务、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
第三章 数据分类
学校数据按照其来源、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分类如下表:
数据分级 |
数据分类 |
数据内容 |
公开 |
公开数据 |
指学校对外公开发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数据,如学校简介、招生信息、新闻公告等。公开数据是学校宣传、交流的重要载体,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
1级 |
内部数据 |
一般数据 |
指除重要内部数据外,其他内部使用的数据,如一般管理数据、公共教学资源等。一般内部数据应采取基本的安全保护措施。 |
2级 |
重要数据 |
指对学校运营和管理具有重要影响的数据,如教职工薪酬信息、学生成绩信息、重要科研项目数据等。重要内部数据需要采取更高级别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
3级 |
敏感数据 |
指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数据,如学生健康信息、教职工个人身份信息、学校财务信息等。敏感数据需要采取更高级别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以确保数据的隐私性和安全性。 |
3级 |
核心数据 |
指涉及学校核心竞争力、战略规划等关键信息的数据,如学校核心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合作伙伴信息等。核心数据是学校最重要的数据资产,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
第四章 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原则遵循“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数据管理部门对数据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质量管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有效性、及时性、完整性等。管理如下表:
数据分级 |
数据分类 |
数据内容 |
管理部门 |
使用范围 |
公开 |
公开数据 |
学校简介、招生信息、新闻公告、各部门(学院)公开信息等 |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数据管理部门 |
社会公众 |
1级 |
内部一般数据 |
个人办公文档、电子邮件、考勤管理、公共教学资源等 |
党政办公室、教务科研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师生员工 |
2级 |
内部重要数据 |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学生管理等(教职工信息、学生信息、课程信息、科研成果等数据)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工与招生就业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师生员工 |
3级 |
敏感数据 |
师生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身份信息、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网络身份标识信息等(具体参考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工与招生就业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师生员工 |
3级 |
核心数据 |
核心科研成果、专利技术、合作伙伴信息等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特定人群 |
第五章数据使用与审批
学校数据使用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学校数据。数据使用程序如下表:
1.申请 |
需要使用数据的部门或个人,向数据管理部门提交数据使用申请,明确使用目的、范围、期限等。 |
2.审批 |
根据数据等级由数据管理部门或相应等级领导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根据数据等级和重要性进行审批。 |
3.使用 |
经批准的数据使用部门或个人,在数据规定范围内使用学校数据。 |
数据使用审批部门、审核人和审批人如下表:
数据分级 |
数据分类 |
审批部门 |
审核人 |
审批人 |
公开 |
公开数据 |
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和数据管理部门 |
数据管理员 |
部门领导 |
1级 |
内部一般数据 |
党政办公室、教务科研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数据管理员 |
部门领导 |
2级 |
内部重要数据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工与招生就业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部门领导 |
部门分管校领导 |
3级 |
敏感数据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科研处、学工与招生就业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部门领导 |
部门分管校领导 |
3级 |
核心数据 |
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和数据管理部门 |
部门领导 |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 |
第六章 附 则
1.本制度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图书信息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
2.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