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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造价站举行我校相思湖校区项目协调会

发布者:韦军 发表时间:2025-10-14 来源:审计与质量管理处 浏览次数:
       10 月 13 日下午,自治区造价站在广西建设大厦组织召开相思湖校区项目协调会,我校黄昀副校长、黎胜副校长、全咨单位、总承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审计与质量管理处全程参与,聚焦项目工期延误、B/C 区结算及材料调差等核心争议问题,推动各方协商解决,保障项目合规完结。
      会议重点围绕三大关键问题展开研讨并明确方向。在工期延误问题上,各方梳理出用地移交晚、政府停工、疫情、进度款支付滞后等影响因素。自治区造价站提出建议:按单体细化工期分析,区分延期责任;疫情导致的工期延误可结合实际测算或借鉴省外政策顺延;进度款支付滞后相关合同条款显失公平,建议参照通用条款及《民法典》保障承包人工期顺延权;违约金计算基数仅计承包人原因延期的单体造价。审计与质量管理处将据此监督工期责任划分与违约金核算的合规性。
      针对已交付使用的 B、C 区结算及无争议款项支付,总承包单位提出启动结算并支付无争议款项至 97%,全咨单位需补充协议方可出具审核结论,我校则担忧超付风险。自治区造价站建议双方协商及时办理结算与付款,审计与质量管理处将跟进结算审核流程,确保款项支付规范。
       在新增六项材料调差计量及支付方面,虽补充协议与专题会明确调差原则,但因涉及工期责任划分,全咨单位与我校均建议先解决工期问题。自治区造价站要求在工期问题妥善处理后,按合同约定计量支付调差费用,审计与质量管理处将监督调差费用计算与支付的合规性。
       下一步,审计与质量管理处将督促参建各方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原则,推进上述问题解决,全程监督工期责任认定、结算办理及材料调差支付等环节,助力项目尽快完结。

协调会现场




审校:罗兴 陈春苗  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