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体系,规范学生实习管理过程,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现将开展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全校所有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专业根据学校岗位实习标准编制指导意见(见附件)的要求,结合专业调研情况和各专业的实习特点制定,制定时可参考教育部出台部分专业的实习标准。
(二)请使用指导意见中附件提供的体例,所列各项目不得删减。体例中标蓝的部分为重点修改内容,岗位职责标准表格样式不要改动。
(三)请各学院统筹做好此项工作,确保各专业岗位实习标准经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把关。请务必于2024年1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教务科研处陈雪萍。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