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日程安排,为全面了解各专业实习工作进展情况,密切我校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加强实习的规范化管理和过程监控,确保岗位实习工作有效运行,不断提高学校实践教学质量,决定对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0月28日-11月30日。
二、检查形式:
(一)本次检查采取以各学院自查为主,教务科研处抽查的形式进行。
(二)各学院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包括统一实习和自主实习。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通过实地考察、开展座谈、检查材料、问卷调查、电话或QQ微信等形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实习学生在岗情况、实习任务和实习目标完成情况;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态度、遵守实习纪律、实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自身安全等情况。
(二)检查学生使用实习管理系统(广西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慧职教”)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报备、实习签到、实习日志等内容。作为学生实习考核平时成绩的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应于10月30日前按规范要求在广西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实习报备。
2.学生在“慧职教”打卡实习签到次数不少于100天。
3.学生在“慧职教”提交实习日志共30篇,其中周记24篇,月总结6篇。
(三)了解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要求、意见及评价,督促实习单位在带教过程中强调安全教育并妥善地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与学生的联系互动、安全教育和管理情况,及对实习日志的批阅情况。
四、工作要求:
岗位实习中期检查是学校夯实实习教学环节,保障实践教学的有效措施,是了解社会用人需求的良好契机。本次实习检查的材料和结果将作为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的基本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实习检查工作,认真落实检查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各学院须于10月28日前将实习中期检查方案(含实地检查安排表见附件1)报送教务科研处。
(二)各学院进行实地检查实习单位的要求:统一实习不能少于本学院所安排统一实习单位总数的30%,并在检查中完成实习合作协议的签订;自主实习要求每个专业不少于总数的10%,并在检查中选择合作相对稳定有可持续发展的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合作协议的签订。
(三)各学院要注意实习过程材料的收集和留存,如座谈交流、学生实习中的影像资料、听课感言、优秀教案(板书)等,为实习结束后或下一次实习开展前的实习宣传做准备。每次实地检查应撰写新闻稿,保存检查相关资料、图片或视频。
(四)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在检查过程中应听取实习单位和实习生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2),并撰写检查工作报告(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典型经验等)。检查实习学生数要求达到指导学生总数的30%以上。
检查结束后,各学院于12月1日前将学院检查实习总结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实习指导教师检查记录表和工作报告(电子版)、新闻稿、照片或影像资料(电子版)以报送至教务科研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科研处陈雪萍,联系电话:13557030299。
附件:1.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中期实地检查安排表
2.2022级学生岗位实习中期检查记录表
教务科研处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