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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表

发布日期:2023-05-10  来源:   点击量:

2023年度自治区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表


时间段

工作要点

具体内容

责任人

2023年4月27

启动申报工作

教务科研处发布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

申报人

2023年4月28-510

学院组织评审

各学院统一组织专家论证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确定学院申报名单并报名;申报人修改申报书。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申报指导。

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511-530

学校、学院组织指导

各学院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持续指导。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6月1日

材料上交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上将经学院审核的申报材料上报学校项目申报平台。

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6月2-615

专家评审

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申报指标,确定竞争性申报名单;并最终公示学校2023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和参加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名单。

教务科研处

2023年616-710

学校、学院组织指导

各学院组织专家持续指导。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统一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推荐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10-715

学校形式审核

学院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至教务科研处高教研究室,进行校级现场形式审核。反馈修改意见

推荐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15-720

申报人系统填报提交

申报人在指定平台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和佐证材料。提交成功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项目申请书。

推荐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16-720

申请书用印、系统审核、材料上报

纸质申报书集中至校办用印,系统审核申报书,并上报申报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25日前

最终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725日上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系统导出版,需与系统申报内容完全一致)至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根据申报文件报送纸质材料到自治区教育厅。

推荐申报人

各学院

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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