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广西高校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暨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展示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桂教高教〔2021〕28号)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2〕9号)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推荐范围、类型、数量、程序
(一)推荐范围
学校已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已获批2021年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课程无需重复申报。
(二)推荐课程类型
1.公共基础课程
2.专业教育课程
3.实践类课程
(三)推荐数量
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本科示范课程2门。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专业、不同类型课程。
各个广西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行指委)可分别推荐1门示范课程。所推荐课程经行指委同意后,由课程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按程序推荐,不占用学院名额。
(四)推荐程序
各推荐课程经学院审核后,由学院党委填写推荐意见统一上报。
二、材料提交要求
推荐参加自治区级示范课程评选的示范课程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材料
1.本门课的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课件以及必要的教学案例等课程资源。
2.本门课的课堂教学实录2段(附件2),以及对应的教学设计(附件3)。
3.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4)。
4.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5)。
5.由行指委推荐的课程需提供行指委推荐函。
(二)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于6月5日前将纸质版送至教务科研处农炎灿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qq邮箱。所有材料均由学院教学秘书汇总,盖学院章后提交。
三、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专业建设、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需要加强统筹规划鼓励、发动课程思政建设成效好的优质课程申报,并组织专家遴选按优先顺序推荐报教务科研处。
(二)学校遴选。6月6-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同意,校内公示后报教育厅。
(三)自治区网络初评。教育厅依托广西系统进行,组织专家通过网站对各院校推荐的课程进行网络评审。
(四)自治区现场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课程进行集中会评,推荐进行集中展示的课程,包括录播展示课程和现场直播展示课程。
(五)自治区公示。将通过现场评审推荐的课程在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四、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有序组织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遴选推荐程序要规范、科学,确保课程质量。
未尽事宜,教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农老师,0771-2816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