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学院,全体教职工:
正值寒假期间,2023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督促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行动上筑牢“底线”,做到“十二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不吃公款吃老板”。
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四、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垂钓等活动。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七、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年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土特产等。
八、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十、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十一、严格遵守“双禁”政策,倡导移风易俗,落实厉行勤俭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有关规定,坚决遏制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及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风气。
十二、严格落实寒假、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严禁值班人员脱岗、空岗、离岗,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
中共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