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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2023年暑假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现将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切实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要认真宣传贯彻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用火、用电、用水等安全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时刻不忘安全,平安留校、安全出行、顺利返校;提醒师生员工注意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增强防火意识和消防知识,谨防人身侵害和电信诈骗等案件的发生;提醒出行师生员工注意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不租用或搭乘无运营资质的车辆。此外,不要到河湖、水库等非专业游泳场地游泳,防止溺水意外发生。

二、开展假前安全检查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自查,主要针对实训室、办公室、宿舍楼的水、电、气、特种设备及贵重物品,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单位要抓好整改工作,对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并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无人房间断水、断电、断气、关窗、锁门。

三、做好假期消防工作

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清理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加强对用电线路的检修,做好各种用电设施及大功率设备的日常维护,杜绝超负荷使用,尤其要加强对UPS系统的维护和风险排查,确保系统和电池储能单元的安全性、稳定性,抓好问题隐患清零。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包括学生公寓)使用明火,严禁使用非工作用途的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电动车或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四、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暑假期间,校外人员来访,做好备案登记,在门卫室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

如有施工单位进校,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按规定流程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由用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人员的管理,同时到后勤保卫处备案开具施工许可证。

如有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到后勤保卫处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八个严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签订安全协议、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制度、严格依规动火审批、严格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施工单位及其务工人员在校施工期间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接受学校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未经允许,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运动场等区域。

五、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维护好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安全作为假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要严格遵守学校值班制度,各单位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遇有治安、火灾、事故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控制事态,并立即报告党政办公室和后勤保卫处。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771-2810790后勤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1775866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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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卫处      

20237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