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月,女,副教授,体育与教育学院副院长,体育硕士。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公共理论培训师,国家级跳绳裁判员,国家一级跳绳教练员,国家一级武术裁判。
历任体育教育专业专任教师、运动系教学秘书、运动系副主任。从教19年,主要承担《青少年体能训练》、《花样跳绳》、《武术》等多门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模式新颖,深受学生喜欢。
工作至今,研究领域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向拓展到社会体育、运动体能方向,根据各专业特点及市场需求,理论结合实践,最终形成多项科研教改成果。主持制定教育部体育行职委《高等职业学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学标准》。主要参与《健康中国”战略下“四元二分三结合”体育人才培养的创新与实践》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服务全民健身“双线三员”健身指导人才的培养与研究》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三等奖。在全国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十余篇,多次参加全国、全区说课、说专业及信息化教学比赛,取得优异成绩。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