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0-07-21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203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我区继续实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我校承担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层次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的任务(以下简称“定向师范生”)。

 

一、招生计划

小学教育专业,计划85人,详细计划分配如下(招生计划数最终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序号

县(市、区)

小计

理工类

文史类

85

45

40

1

南宁市

马山县

15

8

7

2

上林县

14

7

7

3

钦州市

钦南区

16

8

8

4

灵山县

40

22

18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县(市、区)就业”的招生原则,考生必须属于招生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的2020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小学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志愿从事农村小学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县(市、区)农村小学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心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标准体检合格,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报读三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分要达到2020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小学教育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医学教育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 面试时间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按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我校小学教育志愿的全部考生名单,招生计划所在市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将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和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官网http://www.gxtznn.com/,招生信息网http://zs.gxtznn.com/)。请及时关注。

(三)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广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医学教育类小批次,实行单志愿模式,并在高职高专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之前投档录取。

2)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3)在定向县(市、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订,我校负责统一印制。

2.我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就业处。

(五)复查备案

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的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农村小学教师实行全科培养,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我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课程设置指导意见,结合农村学校实际,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我校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晋升职称、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培养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党委编办等部门要及时为其办理录用、入编、工资等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851929/2425381/2440281/2426513(兼传真)

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园路2号(5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