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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刊借还须知

发布日期:2023-09-22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书刊借阅方式

读者持本人借书条码借阅书刊。

第二条书刊借阅册数及期限

(一)学生每次可借图书5册,过刊合订本1册。借书期限为90天。借期内可来馆办理续借1次,续期为90天;

(二)教工每次可借图书10册,过刊合订本2册。借书期限为90天。借期内可来馆办理续借1次,续期为90天;

(三)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如果需要延长借书期限,必须事先与图书馆综合科取得联系。

第三条书刊借阅逾期处理办法

(一)每册书刊每超期1天,计为逾期违约费0.10元;

(二)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书刊,并办理清还手续止。

第四条读者所借书刊,借阅前必须检查有无破损,借出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折叠、圈划和批注,不得弄污、撕毁和丢失。违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按《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图书馆书刊资料赔偿制度》规定处以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