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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27 编辑: 来源:学校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校园安全稳定,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强化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思想,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要全部进入特别防护工作期状态和戒备状态,保持通讯畅通,手机不得关机,不得联系不上。要严格按照一级响应的要求,无条件服从和落实学校有关要求、方案、信息,从严处置有关已发生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人和事,对存在落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广大师生强调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认真做足个人、家庭、单位、学校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 

二、要切实落实防控责任

各单位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力度调度,完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切实落实好“三全”要求,做到工作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区域全覆盖。 

各单位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要掌握所有人员动态,除了在编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也要一并列入跟踪和管理之中。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统筹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防控管理工作。学生工作部要统筹负责学生的防控管理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听从上述职能部门、学校防控办的统筹要求。 

后勤处、保卫处要落实区域全覆盖,尤其是宿舍、教室及公共场所等,要从严管理出入,可配备测体温设备,并按要求使用。 

各单位如有困难需要学校支持、协调解决的,请第一时间提出,以便协调解决。 

三、要认真做好师生的有关工作

(一)关于教师的有关工作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春节期间凡从湖北回来的教职工,或春节前一周从湖北来我校教职工家探亲的,即便目前没有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必须自觉隔离14天,不要外出,避免与外人接触。寒假期间,教职工尽量不串门、不走访、不聚集,不聚会,党员、干部、管理人员要要自觉起好带头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学校将及时汇总整理各单位报送的情况,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 

(二)关于学生的有关工作 

各学院要尽快通知到所有假期返乡学生在假期结束之前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返校,须向学院辅导员申请,经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方可返校。目前还在疫区的应继续留在原地,具体返校安排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由学校另行告知。 

四、居家医学观察的有关提示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家里所有人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4小时或口罩变湿、变脏后需立即更换;避免与家人一起就餐;尽量开窗门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的人员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的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痰要吐在专用垃圾袋内,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或用75%酒精擦拭消毒;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居家环境消毒可选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粉/泡腾片)配制成有效氯浓度为250~500/L的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 

特此通知。 

                                   学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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