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处室、各代表:
根据学校党委会决定,我校第九届教代会二次会议将于三月底召开,为使教职工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政议政,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为此,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工会会员代表)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凡本校职权范围内的有关教学、科研、管理、人事、分配、安全、环境卫生、生活福利、综合治理等涉及学校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均可提出意见,作为提案立案。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一)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应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应符合学校实际、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且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
(三)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不要在一份提案表上写几件事,提案人在撰写提案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要事实清楚,实事求是,事由明确,言之有据,建议具体。
(四)提案与一般性意见不同,不能把意见和要求当作提案。下述内容不列为提案:
1.同国家、政府现行法律、法令、政策相悖的问题;
2.纯属党、团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4.不在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
(五)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符合基本规范。提案必须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第二部分,情况分析,即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的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第三部分,具体建议,即在可行性分析基础上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具体主张和办法。不符合上述提案规范要求的,将作为无效提案处理,其中有合理化建议成分的按一般建议处理。
(六)提案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或打印。
(七)提案一般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以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
三、提案征集时间:
敬请各位代表请于3月20日前把提案表交到学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的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指定电子信箱。
联系人:陆秋电子信箱:550166265@qq.com
附件: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第九届教代会二次会议提案表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
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委员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