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838)》精神,经学校党委批准,我校去年12月启动了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为加快推进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现就下一阶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章程修订工作主要责任部门
升本办、规划处、党办(校办、国交办)、教研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工部)、团委、学工处、工会、纪检室、统战部、财务处、后勤处、产业学院、各学院。详见附件2。
二、完成时限
2022年7月14日—8月1日。
三、相关说明
1.近期,我办在认真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正)》《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修订)》《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年)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教育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形成了《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附件1《学校章程原文与修订稿(2022年)对比标注版》中关于学校章程的“修订依据、理由或说明”是我办基于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文件精神提出的初步意见建议(表中抹红色部分),仅供参考。
3.本次征求意见除上述涉及相关条款的主要责任单位外,也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社会各界人士针对学校章程修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四、相关要求
1.请涉及相关条款的单位务必对《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章程(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审阅,并及时填写修订建议征集表(见附件3)交至学校办公室。
2.其他部门、师生个人、社会各界人士等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771-2810790;电子邮箱:307286941@qq.com。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办公室韦明耀同志联系。
附件:1.学校章程原文与修订稿(2022年)对比标注版
2.广西体专章程修订工作任务分工明细表
3.《广西体专章程》修订意见征集表
学校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